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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攀枝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3年8月关于公开考调2名工作人员的再次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17 11:00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3-08-17       报名截止:2023-08-25

  攀枝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市政府直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全市公开考调工作人员2名。因前次公告报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经研究,对报考条件作了相应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范围

  全市各级在编在岗公务员、参公人员或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勤人员除外)。正式聘用后原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不保留。

  二、考调职位

  具体岗位详见《攀枝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

  三、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道德品行良好;

  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8月18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6.2006年7月1日至2019年1月23日期间通过直接考核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人员,必须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条件;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巡视、巡察或审计的;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4.试用期、合同协议期、最低服务年限未满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在县(区)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且工作时间不满2年的;

  6.市级及以上部门通过公开招聘试用期满但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考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18日至2023年8月25日(周末除外,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3:00-6:00)。

  2.报名方式:本次考调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3.报名地点:攀枝花市东区紫荆巷31号攀枝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7、208室(竹湖园斜对面邮政大楼背后)。

  4.报名初审资料:

  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初审,报考者需携带以下材料:

  (1)《报名表》2份(A4纸双面打印);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电子版照片。

  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工作全过程,在考调的任何环节审查出不符合考调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即取消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5.岗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为3:1,达不到3:1的,经市公积金中心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开考比例可以调整为2:1;达不到2:1的,经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按2:1的开考比例缩减或取消该职位计划。

  6.领取准考证

  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接领导小组电话通知后,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攀枝花市东区紫荆巷31号攀枝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各占考试总成绩的50%。

  考试成绩计算原则: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

  笔试由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采用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资格复审和面试

  (1)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考生需在面试前提供以下资料进行资格复审:

  ①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县(区)考生由所在单位和县(区)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同意盖章,市级单位考生由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盖章;

  ②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或事业单位人员登记表(聘用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3︰1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达不到3︰1比例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均进入面试。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当天放弃的,不递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考者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沟通协调能力等。面试工作结束后,在攀西人才网(http://www.pxrc.com.cn/)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

  (三)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领导小组根据公开考调的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实施。体检由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经领导小组研究,可按照参加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四)考察

  考察工作由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坚持党管干部、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工作实绩、群众基础、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查阅干部人事档案等,进一步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考察不合格者,直接淘汰,并依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人选,考察合格者,进入公示程序。

  (五)公示和调动

  考察合格人员作为拟调对象在攀西人才网(http://www.pxrc.com.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主动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人员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五、纪律和监督

  本次考调工作严格按照干部人事工作有关规定进行,市纪委监委驻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违反规定的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其他

  本公告由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12-3885016、0812-3320578

  监督电话:0812-332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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